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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就“十八般武艺”

来源: 江苏法制报 发布时间:2023-09-06 字体:[ ]

从治安民警到法制员,从法制副所长到法制大队大队长,再到派出所教导员,他练就“十八般武艺”。他就是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新城桥派出所教导员祁祥钰。2008年8月从警以来,他先后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法制员”“全省法制部门练兵竞赛十佳执法管理能手”等荣誉称号。

侦查办案的“主力军”

执法办案是基层公安民警的基本功。最初,祁祥钰被分配到崇川分局虹桥派出所,成为一名治安民警。他一干就是五年。

他迅速进入角色,摔打锻炼,积极参与一线办案,向身边先进学、向实践学真知,使自己能够尽快熟悉各类案件的工作,进一步提高适应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办案能手。

他被分局抽调到系列信用卡诈骗案的专案组,主办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案。在前期取证固定后,犯罪嫌疑人到案仅对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祁祥钰从犯罪嫌疑人闪烁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丝躲避,于是他又对犯罪嫌疑人的随身物品进行了检查。他发现其卡包中的信用卡居然有20多张,十分反常。通过核查发现有数十张卡片不是其本人的,而卡的主人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些卡。祁祥钰迅速调整办案思路,发现嫌疑人不仅利用其本人的一张信用卡诈骗,还利用专门帮人办信用卡的机会,盗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再恶意透支套现经营。由于涉及人员、银行众多,系专案组集中侦破案件中复杂案件。经济类案件专业性强、要求高,他感到有些力不从心。

但是,祁祥钰没有放弃,他从基础知识学起,边办案边学习。经过反复核对账目,最终啃下这块硬骨头,查清嫌疑人所有的违法犯罪事实。该案在当年被上级列为精品案件。

第一次亲手抓获嫌疑人、第一次办理多人多案的盗窃电动车案件、第一次审查聚众斗殴案件。祁祥钰在一次次的摸索实践中,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了自己从治安“生力军”到侦查办案“主力军”的转变之路,成为所里疑难杂症化解的“大拿”。

执法管理的“质检员”

八年的基层一线执法管理经历,使祁祥钰积累了丰富的执法经验,优选进入分局法制大队任职法制监督岗位。

他每年审核、考评的案件多达500余件,对于每件经手的案件,都高标准、严要求,查微析疑,不放过任何瑕疵。他把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作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契机,从证据、程序、定性、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环节认真审核,形成了“严、细、准、全、清、快”的审核案件要求,经他审核的案件从未出现过错案。

2021年2月,他在审核一起治安处罚案件时,发现该案因为没有证据能够证实嫌疑人有邀约聚众斗殴的行为,办案人员只能对其中有殴打行为的嫌疑人进行治安处罚,伤情的犯罪事实也无法查清处理。审核过程中,他通过仔细回看现场录像发现,虽不能证实邀约过程,但在现场多名嫌疑人随意殴打客人一方,不应认定为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结合伤情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进行打击,后办案单位改换侦查方向,重新以寻衅滋事立案侦查,依法打击处理了这一犯罪行为。

因执法监督业务熟练,祁祥钰连续两年被选送参与省公安厅组织的执法监督比武竞赛,分别获得团体第2名和个人第2名的好成绩。

他通过不断摸索,提炼总结出法制员“五个三”的工作法,成为法制员的样板工作法,受邀为全市法制民警、法制员授课,并主持制作了“治安调解案件常见问题及规范处置”微课程,分别被省厅、市局评为优秀微课程,成为一线民警治安调解案件的“教科书式”样本。

队伍管理的“排头兵”

队伍建设是基层基础的根本。带好、管好队伍,是教导员的“主业”。今年1月,祁祥钰跨行走上教导员这一政工岗位。

面对队伍攻坚新要求,祁祥钰从自身严起,从小节抓起,引导全所自我约束和履行好职责使命。凡是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民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不论在学习、工作,还是在生活上,他和所长都为全所民警树起标杆。

接地气”思想教育让祁祥钰不仅与民辅警思想上产生共鸣,还增进与大家之间的相互了解,对遭遇困难的家庭及时伸出援手,创造了一个和谐、温馨的“大家庭”氛围。

严管也是厚爱。祁祥钰秉承这一工作理念,抓内部管理、抓细节、抓执行力,发现问题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同时他还在所内办案区公共区域设置曝光台,把所里管理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屡教不改的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将问题和责任民警在全所公开“晾一晾”,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提升内部教育效果。他从民警工作、生活中的每一个细小的环节抓起,规范民警言行举止,不断增强派出所的整体战斗力,尽心尽职耕耘好自己的“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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