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汽车千人拥有量超200辆,汽车已深度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大众对其个性化、舒适性和经济性等需求不断增长,催生车辆改装现象日益普遍。部分私家车主为追求个性刺激改车,用于飙车竞驶、炸街扰民。部分货运车主为追求经济效益改车,用于多拉快跑、超载运输。这些改装行为多数会增加车辆安全隐患,极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首先,我们从定义来认识什么是非法改装车辆。
2019年,公安行业标准《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对“非法改装车”进行了定义,即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了已认证或者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查封、抵押、盗抢骗机动车的发动机(驱动电机)、方向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车身)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虽然早在2004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已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改装照明灯具、排气管、轮胎规格、钢板弹簧、车辆载货部位结构、座椅数量等非法改装行为仍十分普遍。
那么,非法改装车辆存在的现实危害有哪些呢?
一是改装车灯,危害他人行车安全。部分车主为提高本车照明强度和酷炫度,擅自加装或更换车灯,例如加装爆闪灯、后射灯,将卤素前照灯换为氙气前照灯。其中,爆闪灯极易使其他车辆驾驶人产生炫目,失去安全驾驶能力;后射灯加装高度多数与轿车驾驶人视野高度相当,易使后方轿车驾驶人短暂“失明”,出现视觉盲区;擅自改装的氙气灯,灯光亮度过高、角度有偏差,均会使对向行驶车辆和行人出现视觉盲区,无法看到对面来的车辆。
二是改装排气管,既影响车辆性能又扰民。改装排气管虽然能够提高车辆动力性能,但如改装排气管时不改变发动机功率,会造成车辆输送动力不稳定,增加行车安全隐患。同时,排气管改装往往产生较大噪声,严重干扰其他交通参与者和周边群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三是防护设施,加剧事故人员伤亡。部分货车驾驶人为了卸载货物方便,将后下部防护装置改成活动型,有的甚至全部拆卸下来。当小型私家车与其发生追尾事故时,不是私家车保险杆等防撞装置与货车后下防护装置发生碰撞,而是私家车前端直接钻入货车底部后,其驾驶舱与货厢发生碰撞,如同“以卵击石”,驾驶舱会瞬间溃缩变形,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此外,货车、挂车侧面防护装置改装后,离地间隙增大、防护范围缩小,极易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卷入。
四是改装载货部位结构,增加道路交通风险。目前,很多货车车主改装载货部位结构,有的甚至改变车辆类型,以加大载货空间,例如加高货车栏板、将平板半挂车改为厢式半挂车、将栏板货车改变为罐式货车等。非法改装货车多用于超限超载,运输过程中制动性能下降、车辆重心升高,导致制动距离增大,转弯易侧翻,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车辆从设计、生产到检测,都需按照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整车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都有一定保障。但非法改装后,车辆性能特点发生变化,既易降低自身安全性、可靠性,又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从而增加事故风险,扰乱通行秩序。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非法改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