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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重大项目为由进行的合同诈骗 来源: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1-28 字体:[ ]

    合同诈骗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经济犯罪,其手法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近期,以重大项目为幌子成为合同诈骗的一种重要手段,值得大家警惕。犯罪分子以承建承包重大项目为由,虚构总承包、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以发包方的身份获得被害人信任,以此骗取保证金。

    警方提示

    该类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注册或购买资质较好的空壳公司,将其包装成资本雄厚、合法合规的工程建设公司。之后,不法分子通过各类网站、社交平台发布虚假广告,利用重大建设项目引起被害人的关注。同时不法分子持有的总承包、分包合同涉及的公司中,有包装成实际运营的高额注册资本公司,合同要件应有尽有;也有虚构包装的空壳公司,以假乱真。被害人往往在关注到资本雄厚的实有运营公司后,就放松了对整个承包环节中各个公司的审核,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不法分子在项目规划建设初期便开始谋划虚假合同,诱导被害人支付保证金,后以项目还未动工为由拖延时间,而实际上真实的项目确实仍处于规划建设阶段,被害人只能信以为真,便给了不法分子充分的时间,当被害人反应过来,不法分子早已携款潜逃。

    在此提醒企业主,在进行交易时应通过查验身份证件或前往工商局查询相关资料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在交易过程中多留心眼,注意一些反常现象。签订合同时必须仔细甄别,认清内容再签字,擦亮双眼预防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