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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订单要小心!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5-06 字体:[ ]

合同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犯罪嫌疑人通过设立外贸公司,以虚构国外客户订单的方式,下单给工厂并支付少量订金,待工厂出货后,再假冒外商名义找各种理由拒付或要求工厂货款打折,最终达到诈骗的目的。

外贸业务中,对传统业务渠道,双方均无法完全保障安全性,因此衍生出信用证、信用保险等业务。嫌疑人会以有小额中信保额度的外企作为掩护,并以少许订金作为诱饵,将货物骗至境外,拒付货款,甚至在被受害人察觉后,故意放弃货物,受害人往往在衡量了境外仓储、转运等费用后接受骗子的打折销售建议。

同时不要一味追求做大业务量,而放松对外贸诈骗的警惕性。要在对风险最大程度的把控前提下进行操作。交易前尽可能对诈骗公司的注册等相关进行了解,同时对经营人、牵线搭桥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只要留意观察,就会发现骗子在行骗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露出马脚。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借助各方力量尽可能挽回损失。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空间距离,时间差。如订单完成出运时间往往会放在年底以及节假日期间,嫌疑人以西方国家放假为借口,拖延付款时间,待货物到港后,控制货权。受害人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即使当时无证据证明犯罪,也可通过与货代公司的协商,将货权控制在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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