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驾驶证是必不可少的“通行证”。但若是已取得驾驶证,后又因为违法未处理、酒驾、超分等原因驾驶证被暂扣、扣留、注销,还能继续驾驶车辆吗?答案是绝对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警方提醒:
对于驾驶证被暂扣、扣留或吊销的驾驶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企图以欺骗、造假等方式蒙混过关!如果你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同时,如果身边有亲友“失驾”后,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
(作者:朱雪惠,审核:杨阳,审签:郭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