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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

来源: 海门分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字体:[ ]

刹车片磨损到极限,踩下去有明显阻力,方向盘虚位大得能画圈。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报废车上路的真实状态。别再以为“还能开就凑合用”,你手握的不是方向盘,是全家人的安全绳,更是路上无数陌生人的生命线。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无疑就是带着“定时炸弹”,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易产生交通违法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司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

警方提醒:

市民朋友一定要到正规地点购买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驾驶报废车不仅危险重重,一旦被查获还将被依法处罚;千万不能图便宜购置报废车辆。

当自家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不得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作者:李涛,审核:张松林,审签:黄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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