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微信作为社交软件已成为每个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朋友圈作为微信软件最主要的社交功能,其作用日渐凸显。通过朋友圈,可以关注彼此的生活状态与心情,“刷朋友圈”已成为一件每天都要做的事情。有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放在微信朋友圈上,通过朋友圈的社交功能进行违法犯罪。
违法犯罪的主要类型:
1.兜售违禁品: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禁品兜售信息,一般为淫秽视频、仿真枪支、管制刀具等,此类交易隐蔽危害性大。
2.敲诈勒索:不法分子会联系受害人,并威胁受害人,会在其朋友圈中发布与之相关的信息或视频,并以此为要挟对受害人进行敲诈。
3.侮辱、诽谤:不法分子通过在朋友圈发布与受害人相关的视频、文字、图片等,捏造事实对受害人进行侮辱、挑衅、诽谤,从而达到影响受害人正常生活工作的目的。
4.诈骗:(1)发布虚假信息。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类似兼职刷单、刷信誉的虚假信息广告,承诺予以高利润,并以此引诱受害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刷单的方式,骗取受害人的汇款或其手机绑定的银行卡的现金。(2)虚假售物。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信息,所售物品多为各类奢侈品、手机、宠物、电话充值卡、茶叶等,且其售价普遍比市场上同类产品要便宜,受害人看到售卖广告后,与其联系,商谈好价格后,受害人汇款,之后不法分子再将“假货”发给被害人,被害人发现后追问退货,犯罪分子会置之不理或者直接关机,然后直接将受害人拉黑。(3)集赞。不法分子在朋友圈发布集赞送礼品的广告,让受害人转发并集赞,集齐相对应数量的赞后,以兑换礼品为由,诱骗定金、保证金等,实施诈骗。(4)发红包。不法分子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称当天为自己生日,以炫耀人气的借口让圈里朋友给其发红包,并且承诺事后双倍返还,从而诱使受害人给其汇款,从而实现诈骗。(5)代办信用卡。不法分子在朋友圈发布代办高额信用卡的广告,待被害人联系后,再以办卡需交付包装费、保证金、手续费等借口,诱使被害人汇款,从而实现诈骗。(6)炒股、基金。不法分子在朋友圈发布炒股、基金、贵金属投资等信息,自称有内部消息,诱使受害人加入成为会员,成为会员需缴纳一定的会员费、保证金等,受害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完成汇款,从而实现诈骗。
存在的主要特点
从方式看:不法分子一般都通过微信摇一摇、扫二维码送礼物等方式搭讪、结识被害人,通过手机聊天逐步骗取被害人的好感与信任,后伺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从类型看:诈骗类案件居多,因朋友圈中基本为熟悉或认识的人,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信任,所以对圈中发布的信息缺少警惕性。
从时间看:不具有固定性,信息或广告发布后,不法分子多以守株待兔的方式进行作案,带有随机性。
警方提示:
1.大家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个人隐私信息尽可能不要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软件中发布;同时,不要轻信朋友圈里发布的各类推销、渠道、售卖等信息广告,更不要轻易汇款。
2.不要轻易随便加陌生人的微信,对于通过摇一摇、电话号码查询等方式发送添加要求的,一定要谨慎,对于摸不清楚情况的,一律不要添加好友。同时,养成定期清理微信朋友群的习惯,对于不熟悉、不了解的陌生号,应经过确认后,及时清除。
3.一旦发现或遇到此类情形,应及时报警,第一时间寻求警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