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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要快,更要安全!这些东西千万不能寄!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字体:[ ]

随着天气的升温,寄件需谨慎!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公安机关提醒您在邮寄物品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严禁寄递物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下物品禁止邮寄:

1.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烟花爆竹、打火机、压缩气体罐等。

2.危险化学品:如硫酸、农药、高锰酸钾等腐蚀性、剧毒物品。

3.管制器具:如枪支(含仿真枪)、弹药、匕首、弩、电击器等。

4.非法出版物:如淫秽物品、邪教宣传品、盗版书籍及音像制品。

5.活体动物(除符合规定的宠物托运外)。

6.未合规包装的锂电池、充电宝(需符合安全标准并申报)。

二、安全寄递须知

1.实名寄递:寄件时请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快递企业核验。否则一律不得收寄。

2.开箱验视:快递员有权要求开箱检查,请勿隐瞒或夹带违禁品,严格落实开箱验视制度。

3.规范包装:易碎、液体物品需密封加固,标注清晰警示标识。

4.警惕诈骗:拒收不明到付包裹,勿代他人邮寄可疑物品;若不慎遇到诈骗,请务必留存证据并及时报案。

三、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邮寄禁寄物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违规寄递行为,请拨打110或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

安全寄递,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作者:王斌,审核:章勇军,审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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