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考结束,经历奋力苦读的学子们终于可以抛开备考期间紧张、疲劳的高压心情状态,迎来了没有作业的漫长假期。在大把的自由时间里,许多小伙伴迫不及待想好好放松一下,在随之产生的兴奋、好奇、迷茫、忧郁等情绪的裹挟下,一些考生把“放松娱乐”变成一种“过度狂欢”。不法分子抓住考生放纵宣泄情绪的心理,通过改变形态包装,生产销售各种改头换面的毒品,摧毁着青少年的光明人生!
考后放松,大多数考生会与好友、师长、亲人各种欢聚,但有些party是不能去的,进入娱乐场所欢聚时,一定要小心所谓“朋友”背后暗藏的“魔爪”。觥筹交错间,请先确定你的酒杯里有没有特殊“加料”,那些号称“飘飘欲仙”,花花绿绿的小包神秘物体更是千万别碰!切勿因好奇,一时兴起而追悔莫及,面对千变万化,令人防不胜防的伪装毒品,你认识几个?
一、伪装毒品
1、“可乐”
伪装成“可乐”的新型毒品是一种由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毒品混合而成的新型毒品。其外包装跟普通可乐很像,喝完会产生幻觉,全身高热发狂。它比冰毒的危害更大,而且因吸食方法不同,对人体危害也更大。
2、“果冻”
这些果冻状毒品和市面上的食用果冻高度相似,其外包装上的三角形标记是用来区分口味和成分的,有的含有大麻,有的含有冰毒。
3、“跳跳糖”
这种“跳跳糖”遇水即溶、即冲即饮,口味与各种饮品混合后都不会发生变化,甚至香味都相似,且后劲很强,喝一次大脑连续两天都会处在兴奋当中。
4、巧克力”
伪装成“巧克力”的新型毒品可不是普通的巧克力,而是犯罪分子用大麻油掺制成的巧克力。其包装粗糙简陋,而且没有标明任何品牌。
这种新型毒品含有四氢大麻酚成分,吸食大麻过量会损伤身体,引起手脚颤抖、心跳加快、头脑昏沉、反应迟钝、短期失忆等不良反应。如果长期吸食,后果更加严重。
5、“饼干”
一些犯罪分子将毒品混在烘焙原料中,制成了可爱的曲奇饼干模样,以躲避公安机关的盘查,方便运输、售卖,让人防不胜防。
看到这里,相信不少人都会感到背后一凉,毒品离我们如此之近,可能警惕心稍微低点就吃喝下去了。面对这些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里的毒品,也有人不以为然,实际上毒品的危害远远比我们想象得要大。
不少吸毒者往往都是抱着“试试看,我肯定不会上瘾”“压力好大,听说吸毒能减压”等想法,从此踏上了不归路……
面对毒品,勇敢说不!一日吸毒,终身想毒,毒品之害猛如虎,说吸毒等于慢性自杀毫不夸张,那么吸毒究竟有哪些危害呢?如果遇到了来自同伴的毒品压力,青少年应当如何防范新型毒品?吸毒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掌握以下几点很重要。
二、毒品有哪些危害?
1、严重危害人体的生理机能
不同的毒品摄入体内,都有各自的毒副反应及产生戒断症状,对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毒品在应用过程中或停用过程中,会使人体出现如焦虑、抑郁、忽冷忽热、出汗、恶心、呕吐等不适应症状,过度滥用毒品会引发如肝炎、肺炎、败血症等多种并发疾病,吸毒过量严重的还会造成突然死亡。
2、危害中枢神经,出现精神异常
毒瘾发作时,吸毒者大多会不顾廉耻,丧失自尊。享受吸毒带来的快感后会陷入极度压抑、悲观、恐惧、多疑,强烈致幻的影响下会出现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亦会失去理智和自控能力,六亲不认,残忍地伤害身边的人。研究表明,82%的苯丙胺滥用者即使停止滥用8至12年,仍然有一些精神病症状,一遇刺激便会发作。
3、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比较常见的是性传播疾病,由于吸毒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特别是吸毒者常常共用注射器、静脉注射毒品、吸毒后乱性等危险行为,非常容易产生交叉感染。
4、耗费大量钱财,导致家庭破裂
吸毒的高额支出,一般家庭难以承受,即使是原本富裕的家庭,也维持不了多久就债台高筑,要靠变卖家产换取毒品,致使家徒四壁。吸毒成瘾后,吸毒者性格变得烦躁易怒,父母吸毒对胎儿发育和儿童成长会造成严重的损害。生活在吸毒者家中的孩子缺少家庭关爱,常伴有不健康的心理,将对孩子的成长造成极大的影响,导致幸福美满的家庭破裂。
5、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
吸毒、贩毒行为会诱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吸毒者在耗尽钱财后,为了能维持吸毒,往往会铤而走险,以贩养吸、盗窃抢劫,甚至凶杀,置道德、法律于不顾,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的威胁。
三、青少年如何防范新型毒品?
1、认真学习禁毒知识,懂得什么是毒品,认清毒品危害,学会防范和拒绝毒品。
2、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饮品、香烟等,长期离开视线的饮品、食物最好不要再食用。即使是认识的人也要保持几分警惕,要记住,熟人也有很大的作案几率。
3、娱乐、狂欢、宣泄要有节制,不要因一时兴起而追悔莫及。
4、千万不可以身试毒,不要盲目追求刺激、与他人攀比,不要把吸毒与享受划等号。
四、吸毒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警方提醒:吸毒一口,掉入虎口!日常生活中要有警觉戒备意识,别为了一时的“快乐”毁了自己的身心健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