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请准备一下资料:
1、为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监管场所为符合 会见条件的人员提供会见被监管人员网上预约。申请人按规定方式和程序提出申请,经被监管人员关押监所审核批准后,在 约定的时间到指定场所与被监管人员会见。
2、服务对象:因错过正常通知会见时间没有到监管场所会见的会见人。家庭 发生变故、灾害等特殊情况急需会见的会见人。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会见的会见人。会见人指:(1)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 犯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2)拘留所:在所的被拘留人员的近亲属或单位负责人;(3)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所的强制(自愿 )戒毒人员、涉毒行政拘留人员(拟裁决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的行政拘留人员)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 作人员。(4)收容教育所:在所的被收教学员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会 见时间的约定:会见批准后,会见时间以监管场所通知的为准,约定会见时间内如申请人失约的,必须重新申请。
4、会 见次数:被监管人员一般为每月会见1次(其中拘留所为每周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被监管人员当月(周)已经会 见过的,或当月(周)已列入现场会见计划的,一般不再安排会见。
5、会见的时间:会见时间为上午9:00—11:00时 、下午2:00-4:00时。每次会见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6、会见的受理时间:在工作日内,均受理网上申请。
7、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监管场所立即中止会见:
(1)实际会见人、人数与申请信息资料不符的。
(2)会见时谈论 案情、使用暗语交谈、涉嫌串供和通风报信的。
(3)会见时谈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
(4)有其他违反会见 管理行为经劝阻不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