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请准备一下资料:
(1)入监区人员应当衣着整洁,文明参观,不得大声喧哗,谢绝当日醉酒状态的人员进入监区。
(2)入监区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所组织的人身、物品检查,服从现场民警管理,并在民警陪护下按照规定路线参观。严禁擅自进入非开放区域,严禁故意破坏监管场所设施。
(3)入监区人员随身携带的各类包、手机、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物品应存放在所内指定地点,不得带入监区。严禁将香烟、食品、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尖锐物、易碎品(眼镜除外)以及与参观无关的物品带入监区。
(4)严禁为被监管人员传递信件、物品,擅自录音、录像。
(5)对于肢体残疾和聋哑人员,应由来访单位安排必要的随行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同样要接受审批和安全检查。
(6)来访人员使用的各类交通工具应停放在监管场所外,不得进入监区。
(7)对违反以上规定不听劝阻的,监管场所可立即停止参观,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