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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全市“十佳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4 字体:[ ]

各县(市)区公安局、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直属学校:

为深入推进全市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宣传辅导工作,进一步深化警校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激发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聘任工作的通知》(通教安〔201228号)以及《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南通市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评估评优工作的通知》(公局〔201515号)的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公安局、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直属学校及相关基层交警大队、学校的共同评估评优,经市公安局及市教育局综合评选,推选出全市“十佳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人选。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

评定下列10名同志为2013-2014年度全市“十佳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星 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副中队长

黄松涛 如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中队二级警员

汪肖军 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掘港中队指导员

戴明剑 通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二级警员

  峰 海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二级警员

顾永新 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合作中队副中队长

缪小龙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级警员

  飞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中队长

  昊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中队长

  捷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大队二级警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交通民警要以他们为榜样,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配合学校做实做精做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全市中小学校教师要积极学习和借鉴他们开展交通安全辅导教育的经验做法,共同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中小学生文明出行的习惯养成,为打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基础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教育局

                                  2015 年3 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