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复议办事指南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11-16 10: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公民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电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受理部门南通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南通市青年东路199号)

接受复议申请地址及联系电话:市公安局大楼1309办公室   0513-8502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