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区个人养犬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二、对饲养的数量有哪些要求?
答:目前作出了每户限养一条犬的规定。
三、超数量饲养犬只如何处理?
答:如果家中已经饲养两条或以上犬只的,养犬人必须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给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饲养,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所。至于“不免疫不登记的犬只”,如果主人把犬只关押在家中当作黑户犬,发现后将按照《南通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收容。
四、对饲养的品种有哪些要求?
答:对饲养犬类的种类,除了大型犬和烈性犬禁养外,其他犬都可以饲养。市公安局经与农委商定,对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名录作了明确。依据我市实际情况,大型犬限制身高在60厘米,原因是因为犬体型比较大,不适宜在城市饲养。禁养的烈性犬列举了42种,这是经过兽医专家们多次会商,同时也参考借鉴了其他城市的经验最终确定的。具体的烈性犬,可以在我们公安微警务公众号上进行查询。
五、饲养烈性犬如何处理?
答:根据《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在禁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六、发现饲养宠物犬的发生不牵绳如何处理?
答: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对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七、哪些行为属于不文明养犬行为?
答:如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携犬进入学校、医院、文化艺术场馆、体育场馆、商场、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犬乘坐电梯不采取怀抱犬只、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等措施避让他人,在禁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只都属于不文明养犬的行为。
八、如何办理养犬登记?
答:一是线上办理,养犬居民可以通过下载“犬卫生”APP进行在线养犬登记;二是线下办理,我们在全市授权了60家宠物诊所和医院进行线下办理,具体的办理点,可以通过公安微警务进行查询或者通过属地犬办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