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8时45分
主题:南通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地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
发布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杜松华
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张欣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张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丁年龙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余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 杨成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缪小娟
缪小娟: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南通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2019年5月1日,《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我市主城区的扩大,人口密度的增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有了更高的期盼,原有的禁限放政策和采取限放措施已不符合当前的管理需求。2021年12月30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将于本月30日正式实施。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邀请了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杜松华、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张欣、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张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丁年龙、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余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杨成为大家做情况介绍,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我们先请杜松华同志就本次市区禁放工作情况做介绍。
杜松华: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代表“市燃管办”简要通报一下2021年禁放工作情况,就2022年扩大市区禁放区域筹备情况以及市区禁放区域范围做一说明。
一、2021年禁放工作情况
2021年,“市燃管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牵头各区燃管办和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累计查处违规燃放396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0起,破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9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万余箱。特别是春节期间,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分级管控、源头治理和执法查处,春节期间,共出动警力8000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1.1万余人次,劝导制止燃放人员1240人次。市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纸屑满地现象明显减少,环卫工人清扫压力大大减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情况大幅减少,环境污染指数、火灾警情、安全隐患实现“三减少”。
二、2022年扩大市区禁工作筹备情况
扩大市区禁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推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有效解决群众关切的重要举措,对助力提升南通城市品质形象、推动南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021年10月份以来,“市燃管办”会同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燃管办先后召开拟扩大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群众座谈会5场次,广泛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8场次,累计下发民意问卷调查3万余份,其中支持扩大市区禁放区域的占85.1%。在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后,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南通市区禁放区域范围
2021年12月30日,市政府发布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明确下列区域内禁止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一)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全境。
(二)通州区: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南区域全境和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北以团结河—G345国道—龙盛大道—希望路—亭东大道(城北中心路)—古潭路(桂西路、平双路)—金龙路(G228国道)—通吕运河为边界的闭合区域,涉及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兴东街道、兴仁镇、西亭镇、二甲镇、川姜镇、先锋街道。
(三)海门区: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海永镇全境。
通告将于1月30日起施行。本次禁放区域调整,有了很大的变化,原禁放政策只有濠河风景区、狼山风景区为全年禁放,市区其他区域为限放区,而且除夕至正月初五不在限放时限。本次调整后的禁放区域扩大到5个区,连片形成闭环,面积约1154.6平方公里。在禁放区域内,不仅全年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而且还禁止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缪小娟:
接下来,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丁年龙通报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丁年龙:
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一下有关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方面的情况。
2021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值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8%,全省排名第5;优良率为88.2%,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PM2.5和优良天比率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空气环境质量在全省位居前列。空气质量的改善,得益于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虽然我市空气质量总体稳步提升,但PM2.5年均浓度值在全省仍仅处于第五名的位次,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烟花爆竹禁放是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广大居民朋友燃放烟花爆竹数量最为集中,同时也是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最大的时段。2021年我春节期间部分时段我市空气质量急剧变差,除夕中午11时至13时、晚间20时至22时、初一0时至2时、初一7时至10时、初一20-22时5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间段内,PM2.5浓度急剧升高,峰值浓度分别为59 μg/m3、112 μg/m3、68 μg/m3、140 μg/m3和84 μg/m3;其中,除夕晚间星湖花园、通州监测站2个站点受烟花爆竹影响最大,峰值浓度甚至高于300 μg/m3,。烟花爆竹的燃放通常伴随有高浓度的SO42-、K+、Cl-、Mg2+等的排放,初一早晨6时,SO42-、K+、Cl-、Mg2+峰值浓度较上一小时分别上升269.4 %、295.1%、653.6 %和172.7 %。正月初五、十五等时段烟花爆竹燃放影响也较为明显。
据统计,集中燃放时间段内,我市PM2.5浓度为77.2 μg/m3,显著高于非集中燃放时间段PM2.5平均浓度35.1 μg/m3,也显著高于周边城市(周边城市介于30-40 μg/m3之间)。同时,与预测值相比,除夕到初一,我市PM2.5实际浓度为51.5 μg/m3,而预测值仅有35.0μg/m3,实际浓度大幅高于预测值。环境监测数据表明,烟花爆竹燃放对我市空气质量影响大,必须要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2年春节将至,根据预测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质量介于良与轻度污染之间,为让广大市民呼吸到清洁的空气,在此呼吁广大南通市民主动破除旧习,转变观念,倡导文明生活方式,不放烟花爆竹,减少大气污染,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
缪小娟:
下面,我们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余军介绍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余军:
大家好!下面我从消防角度谈一谈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
据统计,2020年、2021年除夕夜到正月初五,我们南通共发生火灾577起,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126起,占火灾总量的21.8%。2009年正月十五日元宵节,在建的央视大楼北配楼就是因为在烟花燃放过程中引发火灾,共造成1名消防员牺牲、6名消防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6亿余元。
虽然说,烟花爆竹增添了节日的氛围,但是造成的危险性更大,主要有:
一是在城市中,高楼密度大,人口密集车流多,电线、暖气和天然气管道密布,特别是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高空悬挂物等易燃物品,高空烟花极易引发火灾。
二是在郊区、农村里,易引发堆垛、房屋火灾,在森林和草原地区容易引起森林、草原大火。
三是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由于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特别是儿童,防范意识弱,也容易造成人身伤亡。
百姓过年,我们过关。我们消防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枕戈待旦,时刻保持24小时执勤备战状态,全力确保南通地区的火灾形势稳定,保证全体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缪小娟:
好的,谢谢各位领导。现在,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有问题提问的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南通电视台记者:
面对我市的禁放政策调整,公安机关如何加强管理?
杨成:
在禁放区域内,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结合“110”接处警、社会面巡控工作,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要求,持续保持查处打击非法燃放行为的高压态势,重拳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对群众举报和发现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线索,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依法予以处罚并曝光警示。公安机关将和市级有关单位会同属地,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今年的除夕至年初一、初四、初五、初八等重点管控时段,各区街道、社区将组织党员干部、禁放志愿者轮班参加管控工作,公安机关将组织警力开展查处行动,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提醒的是,在禁放区内的宾馆、饭店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未履行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宾馆、饭店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协助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欢迎通过“110”或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进行举报。
南通电台记者:
请问在扩大市区禁放区域正式实施前,对禁放区域的现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如何进行安全监管?
张欣:
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的规定,列入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在1月30日通告施行时将依法退出经营。在退出经营前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同时,为推动落实禁放区域的实施,我们将督促相关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控制库存,提前为退出经营做好准备工作。
现代快报记者:
《条例》实施后特别是禁放区域设置后对城市管理市容环境有何改变?
刘张华:
一是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实施禁放以后,市各执法队伍加强了对烟花爆竹店、禁放区域的网格巡查执法力度,重点强化了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店占道经营、燃放管控、燃放垃圾的巡查监管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截至目前,执法管理查纠燃放管理方面行为较往年相比得到明显下降,基本上得到杜绝。同时,积极宣传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取得广大市民、经营业主的理解支持,营造群防群控的工作氛围,通过执法管理措施,有效改变了城市市容市貌脏乱差的严重问题。
二是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禁放实施以来,从前期推进工作来看,广大市民对禁放工作意义、禁放区域熟知、管理工作理解支持达到了新的高度,通过城管执法队伍日常街面执法巡查与管理相对人、单位负责人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识行为与禁放规定得到统一和认知,社会影响力已经形成,烟花爆竹店占道经营、乱堆放物品、乱设广告牌及无序燃放等市容秩序问题基本杜绝,以前随处可见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垃圾不及时清扫,导致街面市容市貌脏乱差严重问题已经杜绝,空气质量明显得到改善。
禁放之前,规定了限放区域,除夕至初五期间,烟花爆竹燃放量非常大,产生燃放垃圾量非常多,城市街面市容市貌脏乱差问题非常严重,属地环卫部门节日期间安排环卫工人和保洁车辆比平时增加3倍力量清扫保洁。产生垃圾量占每年其他垃圾清运总量的5-8%。
禁放之后,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垃圾量往年同比下降了7%左右,环卫工人清扫工作量大幅度减少,管理工作中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城市面貌干净整洁焕然一新。
缪小娟: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或者要做深入采访,可以在会后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杨成同志进行交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