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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关于推行群租房“五化五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字体:[ ]

为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目标,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全面深化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建设,市群租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于2022年5月20日出台了《南通市关于推行群租房“五化五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为了进一步明确市群租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增强管理合力,打好群租房安全管理组合拳,固化我市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流程,经与相关部门多次磋商,出台了《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提高群租房安全管理水平和群租房租户安全意识,尽最大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出台《实施意见》,明确群租房内人员管理、用电、用气、住房、消防等安全隐患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固化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全市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检查登记,显著改善日常监管质态,推动群租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三、《实施意见》制定的过程

第一阶段是《实施意见》探索形成阶段。2019年始,群租房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探索群租房管理模式,由崇川、通州先行先试,分别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群租房管理模式,其中崇川区主要针对商品房中群租房管理模式开展调研,通州区主要针对公寓式、农村自建房群租房开展调研,分别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第二阶段是《实施意见》起草成文阶段。2021年10月,南通市群租房领导小组根据前期实验的结果,准备制定一个全市统一的群租房管理意见,群租房领导小组召集各地公安机关及市级各部门,对前期开展的群租房管理进行调研,统一了各地各部门的思想,于2021年12月形成了第一次初稿,经过多轮研究,于2022年5月9日形成最终稿,交各地各单位最后征求意见,并达成一致, 于5月20日发各地各部门执行。

四、《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整治标准

1、“人”安全。落实安全责任,依法进行出租申报,承租人登记留痕,杜绝违规租赁,挤压犯罪空间。

2、“房”安全。建筑合法,属性未变,结构合规,房屋备案,非居不住,符合安全、防灾标准。

3、“气”安全。气源合规,器具合标,管道天然气禁止私拉乱接,瓶装液化气禁止放置厨房以外空间,高层建筑禁用瓶装液化气。

4、“电”安全。用电容量按约定,超标用户要增容,电气产品要合格,电气线路要规范,保护装置要齐全,私拉乱接拆改不能有。

5、“火”安全。消防责任要落实,消防器具配备齐,隔墙材料合要求,禁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电瓶车规范充电、集中停放室外空间。

(二)、工作措施

1、智能化源头识别。广辟排查途径,在“铁脚板”排查基础上,探索智能化排查途径,汇聚水、电、煤气、寄递、物流等外源数据,建立预警分析模型,对群租房进行预警,由社区民警上门开展核实。

2、联动化安全评定。由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人房气电火”五项标准化安全要求,对群租房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毕前不得出租。通过安全评估的群租房悬挂统一标识标志,实施星级化管理。房屋实际出租人至少每半个月对群租房治安、房屋、用电、用气、消防隐患等进行检查整改并进行记录,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上墙公示。

3、标准化隐患整改。公安机关每月对群租房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住建、城管、消防、供电等部门组成的群租房检查小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涉及其他部门的安全隐患,及时转递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整改,逐一清零。

4、信息化服务管理。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打通公安与政府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房屋实际出租人、各政府职能部门检查、隐患整改、复核的系统登记。

5、平台化市场指引。探索建立公益性的房屋出租管理平台,向社会免费开放房源,实现各政府职能部门对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中介的积分制管理,进一步减少外来人员租房成本和政府部门社会治理成本,实现良性循环。

原文:南通市关于推行群租房“五化五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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