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锅炉竞价处置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4-15 17:2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公安局原看守所食堂内使用的两套锅炉设备因营房搬迁不再使用,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盘活资产,现对该两套设备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欢迎有意向的回收企业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锅炉数量及型号 

1.江苏双良NDRO-47-10,额定蒸发量471kg/h;

2. 江苏双良WNS1.25-YC,额定蒸发量1t/h;

具体情况可到现场查勘。

二、递交材料要求竞价文件的组成: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2、承诺书(见附件)。*注: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现场踏勘:我单位为竞价人实地踏勘提供便利,了解详细情况,实际内容与数量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成交人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变更费用的要求。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3962966050;踏勘时间:2025年4月17日14:30-16:30;踏勘费用由竞价方自理,竞价方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四、成交原则:1、竞价文件递交截止后,以不低于最低限价且报价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人。若最高报价相同的,则最高报价相同的竞价人进入次轮报价,直至确定成交人为止。  2、竞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18日14:30在南通市公安局南门开标室(时间如有改变,将另行通知)。 

五、本项目最低限价人民币20000元,低于此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六、注意事项  1、竞价人按要求填写《承诺书》(附件)。

2、成交人按成交价一次性缴纳成交费用后,接处置人通知后在7个日历天内将锅炉设备(含配套附属设备)拆除运离,搬运、装卸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锅炉设备重新翻新后出售,若违反此约定产生的损害后果和法律风险,均由成交人承担。  

七、成交费用:  本项目竞价时报总价,成交人需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费用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     八、联系人:沈先生,电话:13962966050。 

九、最终解释权归我方所有。

                                         南通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5日

锅炉处置公告图片文件.zip

承诺函.docx